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将重点抓好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重点工作。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份开展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
督促各地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相关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明确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
持续深化婚俗改革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倡导文明健康婚俗,积极提供结婚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引导更多年轻群体婚事新办简办。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治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婚俗领域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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