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活动,近日,湖北省通报了5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我市一例:鄂州市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案。
案情简介:2025年3月31日,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鄂州市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某副食店销售20箱烟花爆竹,共计2830元,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05条A阶次的规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批发企业限期改正,处8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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