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的诚信意识和行业自律,规范殡葬行业墓碑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近日,鄂城区民政局、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殡葬行业墓碑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倡议。
一、提倡带头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墓碑生产经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活动,从事墓碑及附属设施生产加工的,应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营业执照),做到明码标价,并建立生产销售台账,确保来源合法、去向可查。
二、倡导文明殡葬,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观念,响应文明节俭办丧的号召,生产制造墓碑应考虑墓碑平卧或小型化需求,尽量使用青石石材降低制作成本,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不生产加工和销售用于墓葬的石狮子、立柱、屏风、栅栏等坟墓附属设施。
三、倡导节地生态安葬行为。提倡使用小型卧式墓碑、小型立碑,不生产、销售超规格墓碑(鼓励建造占地面积低于0.5平方米的墓位,不立碑或采用卧式碑,采用立式碑的高不得超过80公分、宽不得超过60公分;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墓位全部采用小型化、艺术化卧式碑,墓碑不超过墓地占地范围,面积不超过0.4平方米;提倡不立碑)。
请各墓碑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维护文明殡葬,共同推进移风易俗,节约资源,打造节地生态安葬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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