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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公开审理!售卖黑市春药,6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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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6 09:47: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无证销售“壮阳”类性药,卖方收钱痛快,买方体验痛快……殊不知,潜在法律风险和健康风险已在路上!3月13日下午,鄂州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集中对六件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何某某、李某某、段某某、高某、代某等六人妨害药品管理犯罪事实基本一致。从2019年至2023年8月期间,六名被告人在未取得涉案药品的生产、证明文件情况下,通过其上线莫某某(已被判刑)代购国外性药,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小红书、实体店铺等进行宣传、销售“KAMAGRA”“EXTRA SUPER P-FORCE”等产品,累计达几十种,六名被告人的销售金额累计达1万余元至9万余元不等。

经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证明文件,无国家药品标准,无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经检测,涉案55种药品均含有达泊西丁、西地那非等西药成分。


>>>法院审理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明知所销售的药品系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仍然实施销售行为,且所售药品检测出达泊西丁、西地那非等西药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妨害药品管理罪。

在案六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已交出全部违法所得,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当庭宣判后,六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国家对于达泊西丁和西地那非等处方药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要求,如消费者自行购买、不当服用,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对服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

各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采购药品、销售药品,严禁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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