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泽林派出所迅速反应,依法查处一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故意损毁财物案,违法行为人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调查,3月4日晚6时许,吴某发现其自行在路边公共区域划设的“私人车位”被其他居民长期占用,心生不满。为泄愤,吴某使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钉子钉在轮胎侧面。3月5日李某发现车辆受损后立即报警。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录像、走访周边群众,迅速锁定吴某身份,并于当日下午2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到案后,吴某对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公共区域停车需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管理规范,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划设车位属违规行为,市民应通过物业或相关部门协商解决。若遇车位纠纷,请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切勿采取极端手段,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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