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阳蓝”未检工作室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一名未成年人以“赠送皮肤”为幌子,利用未成年被害人防备心较弱的特点,盗刷未成年被害人家长的支付宝、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万元。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初,17岁的小振(化名)通过网络游戏组队结识来自鄂州市鄂城区的被害人小雨(化名),语音连线时察觉小雨声音稚嫩,经询问得知小雨刚满11岁,正在使用其母亲阮女士的手机打游戏,便动起了歪心思。
小振遂以赠送游戏皮肤为诱饵,哄骗小雨下载投屏软件,运用投屏软件远程指挥小雨将阮女士的银行卡余额充值至支付宝余额,然后让小雨通过刷阮女士支付宝余额的方式,在网购平台购买多个黄金饰品并邮寄给小振。尝到甜头后,小振又哄骗小雨帮其绑定阮女士的银行账号多次购买游戏点卡。
法院判决
一周后,阮女士发现银行卡余额无故少了一万多元,遂报警。小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刷阮女士银行卡余额的犯罪事实,小振的父母代小振赔偿了阮女士的全部经济损失。经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月15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年龄不是“免罪金牌”,未成年人犯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违法所得也需依法全额退赔!此外,家长们要教育子女警惕陌生链接、远程操控请求,避免泄露隐私,要加强支付密码保护,定期检查账户流水,如遇网络盗窃、诈骗等,立即保存聊天记录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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