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产品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省政府十大民生项目,切实巩固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类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
二、整治目标
以猪、牛、羊、鸡等畜禽肉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主体、肉类产品销售主体、餐饮服务单位等,发现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全面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风险排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餐饮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批农贸市场、超市、肉类生鲜门店和第三方冷库,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店、火锅店、烧烤店、烤肉店、现制现售卤肉店等重点场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一批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情况,要如实记录原料采购与验收、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信息,实现产品有效追溯;原辅料和产品的贮存管理情况,要符合冷冻、冷藏温度要求,有专人保管和领用出库记录;严格依据GB2760 -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对照《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 版)》,查看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情况等。流通环节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猪肉产品是否有“两证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鸡等畜禽产品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未按要求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环节重点检查是否落实肉类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肉类制作加工餐饮食品;是否使用鸡肉、鸭肉等冒充牛肉、羊肉;肉类产品清洗加工、冷藏冷冻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等。抽检环节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用,科学制定全市肉类产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者认真开展核查处置。
三)严惩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处。发现涉及非法走私、私屠滥宰、未经检验检疫违法行为的,按照《湖北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联防联查联治工作机制》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办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鄂州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部门联动、风险会商、区域协同,全链条进行打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并将符合情形相关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肉类商品时,一是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市场、超市或经营户,并查看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二是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三是鼓励广大市民共同监督,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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