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将加大燃气行业“打非治违”力度,从严从重打击黑气源、黑气贩、黑气窝点。同时,还明确了多项措施,希望广大用气居民注意↓↓↓
1、免费提供钢瓶,鼓励免收钢瓶折旧费
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免费提供钢瓶保障居民用气,不得擅自为非自有产权钢瓶充装液化气,鼓励液化气经营企业对用气居民用户(钢瓶周转期不超过2个月、每年使用6瓶以上液化气)免收钢瓶折旧费(或租金)。
2、全面取消用户自提,实行统一配送
推进液化气配送入户,取消用户自提,严格执行随瓶安检制度,随瓶安检率要达到100%。
3、提升配送时效
液化气经营企业要提高配送响应时效,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安排配送,主城区、集镇一般应在3小时内送达。主城区、集镇实行免费配送,超距离配送费由液化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
此外,用气居民也要配置合格的金属波纹软管、过流切断减压阀等安全装置,达到安全用气条件。液化气经营企业及送气工不得违规向用户售卖相关安全装置。对未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用户,液化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提醒,协助用户进行整改。各液化气企业不得为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鄂州市燃气管理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11-38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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