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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经销商携款“跑路”,警方追回1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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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5 10:31: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20日下午,企业代表及部分商户代表拿着印有“全心为民,排忧解难。全力以赴,守民平安”的锦旗来到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新庙派出所,表达对办案民警助商户追赃挽损110余万元的感激之情。

2024年12月初,鄂州商户突然接到了某商品鄂州某经销商正在做预付款返利的促销活动信息。临近年末,正是群众大批量采买年货的时候,再加上如此大的优惠力度,不少商家都纷纷心动,向该经销商支付了预付款。

但未曾想到12月25日,在商户向该经销商索要货物时,却发现此人已携款“跑路”,无法供货。无奈之下,部分商户只能联合起来,向警方报了警。新庙派出所接到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发现该经销商共收取144家商户高达170万元预付款。12月26日,在接到报案后的24小时内,新庙派出所迅速研判,将该经销商曾某抓获归案。

原来,2024年4月份,曾某因新老货维护问题亏损了近30万元,之后补偿问题也一直推进不顺。2024年11月,曾某在收取商户预付款后,上交了20余万用于拿货。12月20日,曾某就亏损问题与该商品分公司协商无果后,资金链断裂,便将手上剩余的商户预付款私吞用于发放工资以及贷款债务偿还。


2024年12月26日,曾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职务侵占罪是严重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作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勿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单位利益,更触犯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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