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8类食品523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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