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7月9日,鄂城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江碧路查获一辆超员中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超员2人。该车系鄂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都是熟人,想着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慢点开就行......”驾驶人丁某说道。在民警的教育批评下,丁某意识到超员的危害性。目前,鄂城大队已依法对丁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鄂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客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教育培训。
02 7月16日,华容大队在G316国道临江大道查获一辆超员大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核载30人,实载32人,超员2人。该车为鄂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有。民警对驾驶人熊某某和乘坐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大家车辆超员后,对转向、制动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勿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目前,华容大队依法对熊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日,华容大队对该企业的营运公司安全经理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03 近日,梁子湖大队在国省干线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大多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对驾乘人员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向大家讲解在驾乘车辆过程中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并协助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与此同时,梁子湖大队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向该车所属客运企业鄂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敦促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觉督促每一位乘客正确系上安全带,确保安全出行。
04 7月10日14时许,葛店大队在葛洪大道开展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内,多名乘客未系安全带。经查,该车为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目前,葛店大队已向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下发《大中型客车乘车人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整改通知书》,并联合运管部门深入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该企业对其名下所有大中型客车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开展安全隐患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