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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鄂州全市农村整治!请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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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10: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
食品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全市线索征集范围及重点

重点区域: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景区周边等。

重点主体: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店、超市、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贩、农家乐以及线上综合电商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直播平台等食品经营者。

重点品类:食用植物油、豆制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

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依法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2、生产经营“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

3、生产经营“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购买的食品。

4、经营销售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5、生产经营以次充好食品:使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6、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7、经营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明确的食品。

8、商标侵权食品: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食品或类似食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9、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

10、违法宣称功能:电商、直播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电商平台存在明示或者暗示销售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

三、投诉举报方式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是全社会共同守护的生命线,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参与共治。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鄂州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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