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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三夜!鄂州执行干警奔赴千里,锁定5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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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及时为我们锁定了债权,解决了企业困难!” 近日,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建设公司)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保驾护航 正气浩然 热情高效”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该院执行干警远赴千里,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因出借资质导致债务缠身
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黄某某曾经是某建设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他在任职期间借用公司资质承包了上海和昆山两地的多个项目。后因项目拖欠案外人工程款、材料款等,某建设公司被法院判决承担2000余万元还款责任。巨额负债诉讼,不仅使某建设公司信誉受损,还直接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发生严重困难。因向黄某某追索无果,某建设公司便将其诉至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该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但因黄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建设公司无奈之下,向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千里奔赴锁定债权
为企业纾困解难

鉴于当前房地产建筑市场行情及黄某某自身负债情况,如何抢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是兑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的根本保证。本案在该院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立案后,当天即按照繁简分流规则,作为繁案分配至执行局承办人手中。次日,执行局执行干警便火速赶往案涉项目所在的上海、昆山两地,摸排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经与上海、昆山法院(某建设公司因黄某某借用资质而被诉的法院)执行部门取得联系并沟通协调后,将黄某某在上海的240万元到期债权、两套门面、一套房产及江苏南通未结工程款320万元予以查封、冻结。至此,历经四天三夜的奔走,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为申请执行人锁定债权约560万元,为企业解决了大难题。事后,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如果晚一步,我们恐怕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执行工作是兑现胜诉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企业获得感,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梁子湖区法院不断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更新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涉企案件“三步执行法”,通过准确识别涉企案件、快速分流落实到人;准确甄别资信状况、快速采取执行措施;准确核实履行情况、快速修复企业信用,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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