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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2名村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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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14:2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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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日前,鄂州市梁子湖区纪委监委来到该区太和镇对耕地“非粮化”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在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太和镇朝英村胡某某占用耕地、基本农田0.95亩违规建房问题。

通过核查,原太和镇城建办负责人柯某某在任职期间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随后,因未制止胡某某占用耕地建房造成不良影响,该区纪委监委给予柯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胡某某违法建筑后续处置问题移交区农业农村部门。今年以来,梁子湖区纪委监委已开展联合督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余个,查处耕地保护履职不力责任人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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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鄂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日,鄂城区泽林镇纪委深入基层一线,对全镇辖区内农村小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其中,该镇纪委收到反映某村村干部在本村水塘分水坝清淤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线索。经核查,该名村干部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公司承接项目。目前,该村干部已受到警告处分。

据悉,泽林镇纪委着力纠治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实施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质量监理不力、验收把关不严等乱象,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专项整治以来,该镇纪委累计开展40余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已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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