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查看: 621|回复: 0

鄂州人注意!事关电动车!即将强制实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0:10: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出行方式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
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自2024年10月15日起
受理认证委托

2025年11月1日后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
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
方可出厂、销售、进口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车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

一、选购常识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二、使用常识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鄂州精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908683031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