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华容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
鄂州11个村被征收
补偿费合计67170592.80元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涉及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泥矶村、百席村、刘弄村、孙彭村、武圣村、中咀村,华容镇柴汤村、刘花村、铁咀村、熊皮村、五分村集体土地,总面积76.2099公顷,农用地面积69.0988公顷(耕地60.7528公顷),建设用地5.9484公顷、未利用地1.1627公顷。其中段店镇泥矶村5.9202公顷、百席村17.8897公顷、刘弄村18.3040公顷、孙彭村1.2801公顷、武圣村6.7955公顷、中咀村1.1342公顷,华容镇柴汤村14.4165公顷、刘花村2.5827公顷、铁咀村1.1921公顷、熊皮村6.6693公顷、五分村0.0256公顷。拟建公路用地。(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用地于2023年2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执行 。段店镇青苗补偿费每亩2100元、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54700元 ,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60%;华容镇青苗补偿费每亩2200元、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60600元 ,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60%;
土地征收费用费用明细表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67170592.80元,依据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支付给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泥矶村、百席村、刘弄村、孙彭村、武圣村、中咀村,华容镇柴汤村、刘花村、铁咀村、熊皮村、五分村。
本次征地拟采取采取货币补偿的途径安置。另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我区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结果为准;对于抢栽、抢种或抢搭、抢建的地面附着(属)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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