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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电价有变!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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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14:1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鄂州工商业用户注意了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
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
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新政策有什么变化?
一起来看看吧

↓↓↓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相关要求,我省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分时电价政策相比,新政策可概括为“三变三不变”。

三不变

➤维持政策实施范围不变

➤维持峰、平、谷时长不变

➤维持电价浮动系数不变

三变

➤白天高峰变平、谷

将原9:00-15:00作为高峰时段的6个小时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置为平段。

以2024年4月份公布的1-10千伏两部制电价用户为例:调整前9:00-15:00均是高峰电价0.9676元/度,调整后9:00-15:00分为平段和低谷两部分,加权计算的平均电价降至0.5881元/度,降低0.38元/度。

➤平、谷时段有连贯

新政策8小时平段、8小时谷段交替分布,谷、平、谷、平16个小时保持连续性,有助于企业连续性安排生产,有效地减少降低设备启停次数。

➤季节性尖峰时段有区分

夏季7、8月20:00-22:00为尖峰,其余季节前移至18:00-20:00,促进新能源消纳。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时段: 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 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段: 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 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据介绍,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不执行分时。

工作人员建议相关工商业用户根据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增加在白天低谷时段的生产安排,减少夜晚高峰时段生产安排,降低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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