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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批捕14人!母猪肉当牛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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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6:2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法分子收购淘汰母猪肉后经初加工,以进货价两到三倍的价格,冒充牛肉当街贩卖;造假窝点每天生产数千斤假牛肉,经分销后卖往多省份20多个城市,销售额达数百万元……3月12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前介入,该案崔某胜、李某柱、刘某俊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批准逮捕,造假窝点被依法查处。

      一位家畜养殖行业专家告诉记者,业内所说的“母猪肉”一般来自养殖场里被淘汰的老母猪,肉质口感不如普通肉猪,价格也远比后者低廉。

借屠宰场制作假牛肉日产数千斤

      让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居民曹勇(化名)意想不到的是,他的一次报警,揭开了400多公里外的一条假牛肉产销链。

      今年1月24日,在路边流动贩卖车上买到假牛肉后,曹勇果断报警。鄂州警方立案侦查后,从湖北襄阳、十堰等地抓获崔某胜、李某柱、刘某俊、彭某志等犯罪嫌疑人。2月28日,已到案的14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费晓庆告诉记者,该案中主要有崔某胜家族和刘某俊两个制售假牛肉的团伙,而用于造假的母猪肉则从李某柱和其他屠宰场等处购得。

      2022年至2024年年初,崔某胜、崔某欢等一家人从李某柱等团伙处,以10.5元至11.5元每斤的价格购入母猪肉,雇人在自家的厂房内,将母猪肉通过去皮、抹血等方式伪装成牛肉,每天生产3000斤左右;再以每斤12.5元的价格将假牛肉“批发”给彭某志等人分销,累计销售额达400多万元。由于销量较大,除了在本地购入母猪肉“加工”外,崔某胜团伙还曾从毗邻省份的某市食品公司购入猪肉。

      刘某俊则从2023年8月开始,从当地某大型屠宰场以9元/斤的价格大量购买母猪肉,在自己的面包车内通过抹血等方式制作假牛肉,以12元一斤卖给陈某等人对外分销。为方便“加工”,2023年12月,刘某俊又在另一家屠宰场租下场地,向李某柱购买母猪肉,伙同他人制作成假牛肉对外销售。至今年1月底案发,刘某俊共销售了22万余元的假牛肉。

      “这些假牛肉被彭某志这样的分销商批发买走后,通过车辆运到外地,以25到30元每斤的价格直接在街头贩卖。”鄂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董洁琼参与了该案提前介入工作,她告诉记者,涉案假牛肉被分销商运往湖北十余个城市销售,并被卖到湖南、河南、江西、浙江和广东等省份。

       仅在今年1月,彭某志就从崔某胜、刘某俊手中以12元左右一斤购进7000多斤假牛肉,伙同赵某伟等人运到湖北鄂州、黄石等地,以25到30元/斤的价格售卖,销售额达10万多元,获利6万多元。

      案发后,经过对被扣押的肉品进行检测,其主体均为猪肉。

      前述案件中,刘某俊起初是在正常销售猪肉,但由于“赚不到钱”,便动起了用母猪肉制售假牛肉的歪心思;李某柱明知崔某胜、刘某俊等人购买母猪肉是为了伪装成牛肉销售,却以10.5元至11.5元每斤的高价大量出售母猪肉给对方,仅卖给刘某俊的就有约8000斤。

      在朱君看来,由于屠宰行业长期处于微利状态,猪肉行情低迷时日子往往更难过,因此个别不规范的屠宰场容易“走偏门”。记者从相关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看到,向刘某俊大量提供母猪肉的某屠宰企业,此前就曾因生猪进厂登记台账与车间屠宰统计的数量不符、屠宰和销售的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等原因,多次被当地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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