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罚!罚
又有4名电动车车主
因违规停放电动车
被行政处罚
近日,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华容大队监督员对华清园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2栋3单元有多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内,占用疏散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对4名当事人给予500元以下罚款。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大队监督员第一时间对违停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迅速通知小区物业公司找到违规电动车车主将违停车辆驶出疏散通道,并联合物业公司向前来挪车的车主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危险,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骑电动车的朋友们
别再任性了
⚠️不要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不要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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