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事关你我,安全环境你我共建。为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国办发[2022]22号)、《湖北省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安装指引》(省住建厅(2023)1266号)、《鄂州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三件套”加装(更新)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函(2023)52号)等文件要求,鄂城区从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主要为燃气居民用户加装或更新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自闭阀(简称“三件套”);以及改造小区内地下天然气管道、立管及架空管道。
本次安装改造工作是政府惠民工程,按照“区级统筹、应改尽改”的原则推进,先启动居民用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安装通气的天然气用户)“三件套”的安装工作,按共同缔造的精神,“三件套”费用,区政府补贴80%,居民仅承担约20%(60元/户);低保户免费安装,费用由区政府全额承但。居民出资费用在安装完成后6个月内缴完。
入户改造前将提前3天左右在小区单元门口张贴《施工通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改造,恳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及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填写申报表并约定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家中留人配合改造,避免安装师傅重复上门,确保一次上门安装成功。
2、依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规定:家用燃气器具自售出当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超期后应及时更换。居民可在市场上自行购买合格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指定产品。对家中发现的其他燃气安全隐患,居民用户也应配合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对不配合安装“三件套”,以及不配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的用户予以暂时停气。
3、“三件套”产权归属居民用户所有,安装单位履行质保期内的维修责任。居民与安装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填写《燃气安全“三件套”验收及使用告知书》。居民用户要落实日常检查责任,保证“三件套”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安装单位。如因居民用户原因造成“三件套”未正常使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由居民用户自行承担事故后果和赔偿责任。人为破坏或超出质保期后“三件套”发生损坏的,由居民用户负责出资更换。
此次改造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给您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请予以支持和理解!
鄂州市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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