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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愤诬告,鄂州一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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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树立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风清气正换届氛围,现就鄂州市近年来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葛店经开区葛店镇司法所干部张某某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6月,张某某因工作原因与葛店镇派出所原所长吴某某产生矛盾,捏造吴某某在办案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向鄂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多头举报。

经市公安局核查,张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认定构成诬告陷害。同年7月,鄂州市公安局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收缴其持有的举报信,并将其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出葛店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张某某涉嫌诬告陷害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审查调查。期间,张某某主动作出书面检讨,承认其因对吴某某不满,为泄愤诬告陷害吴某某。2023年12月25日,葛店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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