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通报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鄂州一例。
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原主任田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2020年至2022年,田某某在鄂州大剧院维修改造项目专班工作期间,以帮助王某某、何某、王某分包项目为名,收受三人好处费共计100万元。2024年3月,该项目原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被依法解除合同。为阻挠项目重新招标,达到继续哄骗王某某等人、非法占有100万元好处费的目的,田某某向多个部门重复举报,反映该项目存在利益输送、指定施工方等问题。经查,田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2025年7月,田某某被公安机关训诫。
田某某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5年8月,田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