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下调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下调为2.6%。
二、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下调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下调为3.075%。
三、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四、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五、对于2025年5月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六、此次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无需存量贷款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将由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自动处理。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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