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渐活跃起来,一些商家、个人又打起了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牟利的“歪念头”,殊不知,该行为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新城葛店”消息,1月14日,鄂州葛店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个别副食店存在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安委会办公室立即联合葛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该副食店进行检查。
经调查询问,该批烟花爆竹系店主严某某从烟花爆竹贩子处购买,然后销售;店主对其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规定,已将该副食店非法储存的25件烟花爆竹当场依法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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