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查看: 1952|回复: 0

鄂州3地征收拆迁公告!附补偿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1-30 09:2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快经济建设发展
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近日,鄂城区/华容区发布了两则
"土地征收公告" 其中明确了3地将面临一起来看看有你家吗
鄂州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01

土地征收范围: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集体土地,面积约59.9925,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拟以鄂州市鄂城区2024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上报审批。
补偿标准: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5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2)根据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青苗补偿标准为2100元/亩;3)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本次征收土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

02

土地征收范围:华容区庙岭镇庙岭村、中份村土地,面积约1.6585公顷(24.8775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补偿标准: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为准 ,庙岭镇青苗补偿费每亩2200元、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60600元(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60%)。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华容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着物补偿标准》(华容政发【202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结算。
本次征地拟采取货币补偿的途径安置,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1562307.00,依据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支付给当地。应安置的农业人口由当地负责统一安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如调剂安置的补助费可以支付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

怎么样
这一次的拆迁有你家吗?
你觉得哪里需拆迁改造?
下方留言说说吧~

鄂州精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908683031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