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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批复!鄂州2座停车场即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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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6:1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鄂州市发改委对“华容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华容宾馆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

信息显示,这2座停车场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停车场,主要目的是维护办公场所停车秩序,具有与鄂州市主城区凤凰广场等4座停车场相同的性质。为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2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凤凰广场等四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州发改价格〔2024〕204号)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收费标准:

1、工作日白天7:00(不含)-晚上19:00(含):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停放每辆每小时3,最高收费不超过36元;其他型车辆(七座以上)停放每辆每小时4元,最高收费不超过48元;

2、工作日晚上19:00(不含)-次日7:00(含):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停放每辆每小时0.5元,最高收费不超过4元;其他型车辆(七座以上)停放每辆每小时1元;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

3、双休日和节假日: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停放每辆每小时0.5,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其他型车辆(七座以上)停放每辆每小时1元,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6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1、进入停车场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机动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及市政工程抢修维护车等;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三、涉及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不得向车辆停放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车辆停放费用,其车辆停放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四、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号牌的车辆停车,比照普通车辆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根据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月25日消息,11月26日至11月30日对华容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间,机动车停放实行免费政策。自12月1日8:00起,停车场将正式投入运营,所得运营收入将专用于场内路面及设备的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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