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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鄂州全市征集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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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09:2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
长江禁渔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非法产业销售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江禁渔违法线索,若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提供相关线索:

一、举报范围

1)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长江流域、市内梁子湖、花马湖等重点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2)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3)餐饮单位经营“江鲜野味”“长江野生鱼”“梁子湖野生鱼”“花马湖野生鱼”等相关菜品;
4)对水产制品标注“江鲜野味”“长江野生鱼”“梁子湖野生鱼”“花马湖野生鱼”等字样;
5)以“江鲜野味”“长江野生鱼”“梁子湖野生鱼”“花马湖野生鱼”为噱头进行宣传;
6)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7)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8)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二、举报要求

1)本次征集实行实名举报。严禁假报、虚报或夸大事实,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举报内容真实准确、详实完整,应包括具体时间、地点、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和情形等内容。
3)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举报人举报的长江禁渔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1-12315,027-60670302
2)来信举报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鄂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302室;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

请广大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增强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理性消费,不生产、不经营、不购买、不使用禁用渔具,不捕、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和重点禁捕退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流域和重点水域生态环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鄂州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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