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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100万公款!鄂州余某某,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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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宽领域深挖问题线索,助推监督执纪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726件。

信息显示,鄂州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审计局移送问题线索,余某某在任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纳期间,擅自将100万元公款转至其私人银行账户。经进一步查实,余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并获取银行存款利息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罪。余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临空经济区纪检监察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司法所所长谢某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经立案审查发现,谢某某还存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在企业兼职、代理诉讼案件获取报酬等违纪行为。

今年5月,花湖开发区纪工委在办理反映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某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时,经比对银行流水发现,刘某某夫妇与两个广告公司的对公账户资金往来金额,同信访举报人反映刘某某在工程结算中分得资金金额相近。花湖开发区纪工委遂将该问题线索移交鄂城区纪委监委,后经立案审查,查清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主动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将集体资金占为己有等违纪违法事实。最终,刘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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