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查看: 815|回复: 0

鄂州两单位“偷税”被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20 15:1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鄂州税稽罚〔2024〕5号、6号),两家单位因偷税被查被罚。

信息显示,鄂州市静峰服饰有限公司(法人黄佑华)被查出偷税事实,属于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导致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459.58元。

信息显示,湖北强宝商贸有限公司昌宏加油站(法人李柔霏)被查出有偷税行为,因该公司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公司从轻处罚,处以罚款346683.78元。

鄂州精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908683031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