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州自资规执罚〔2024〕25号、26号),两公司因非法占地被处罚。
01
信息显示,2022年10月,湖北中康众盛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鄂州临空经济区新庙镇鸭畈村6组土地4084.77平方米,建设湖北中康众盛科技园区项目部办公室项目。其行为违反相关法规,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1)责令湖北中康众盛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4084.77平方米土地给鄂州临空经济区新庙镇鸭畈村。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084.77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新建5149.52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湖北中康众盛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4084.77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0元罚款,共计81.6954万元。
02
信息显示,2009年10月,鄂州市佳诺工业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鄂州市华容镇楚潘社区4组土地,兴建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占地面积4237.61平方米。
依据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1)责令鄂州市佳诺工业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4237.61平方米。2)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614.89平方米和构筑物2317.07平方米。3)对鄂州市佳诺工业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8.47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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