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3月7日《法治周末》 第7版:案件
精神、智力存在问题的已婚女子张丽(化名)被人从家中骗出,对方先后辗转湖北武汉、潜江、汉川等地为其组织“相亲”。经过多名婚介人员转介,在一场“相亲”饭局上,张丽被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戴某权出资13.8万元买去做“儿媳”……2024年3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该案陈某祥、杨某枝等9名被告人因犯拐卖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戴某权则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获刑一年五个月,上述判决均已生效。检察机关还帮助被害人家庭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已婚女子被骗到多地"相亲"
十多年前,湖北黄冈女子张丽嫁到长江对岸的鄂州市某乡镇,并育有一女。“张丽近几年在‘闹离婚’,常自己出去玩。”承办检察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张丽一次外出时,在公交车上遇到无业女子曹某玉,曹某玉注意到张丽的精神、智力有点问题,便主动攀谈,打听其家庭情况。
2022年1月,曹某玉通过电话联系张丽,谎称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带她出去“免费游玩”。张丽信以为真,便带着8岁的女儿小花(化名)离家外出。曹某玉伙同湖北汉川人陈某祥,带着张丽母女二人,辗转湖北武汉、潜江、汉川等地,为其组织多场“相亲”,但要么是男方看出张丽的精神有问题,要么价格没谈拢。曹某玉不甘心就此罢手,将张丽交给陈某祥继续寻找买主。
于是,陈某祥找到经营婚姻介绍工作室的刘某新与其搭档赵某珍,为张丽物色相亲对象。刘某新又将此事告诉同行杨某枝,托其一同帮忙。杨某枝与其女朱某艳、邻居刘某桂常年“合作”帮人“做媒”,3人一番打听,联系上远嫁到安徽省舒城县的老乡陈某梅。陈某梅、张某东夫妇想到了同村的戴某权。因春节将至,戴某权想给儿子戴某海买个媳妇过年。而戴的儿子智力存在问题,戴某权一直为儿子娶妻发愁。
听闻此事,戴某权立即带着儿子,与陈某梅、张某东一起从安徽老家赶到湖北。2022年1月23日,在仙桃市的一家餐馆里,朱某艳在包厢外带着张丽与其女儿玩,其余人则在包厢里议价。戴某权倾其所有,出资13.8万元将张丽带回去当儿媳妇。杨某枝、陈某祥等人拿到钱后,给了张丽8000元,其余13万元则由陈某祥、杨某枝、刘某新、陈某梅、朱某艳、张某东、赵某珍、刘某桂8人当场瓜分,陈某祥还帮曹某玉要了1万元“介绍费”。
事后,陈某梅、张某东和戴某权父子带着张丽回到安徽舒城。张丽与戴某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被戴某权关在家中禁止外出,直至案发后被警方解救。
检方以拐卖妇女罪精准指控
2022年9月,陈某祥、杨某枝等十人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在接受讯问时,多名嫌疑人声称,自己实施的是正常婚姻介绍行为,没有拐卖妇女的主观故意。于是,如何区分以牟利为目的实施的拐卖妇女犯罪与普通的介绍婚姻收取财物行为,成为办案检察官的关注焦点。
"我们在引导侦查时,特别强调要重点查明双方议价情况、被告人在‘相亲’中如何介绍被害人、见面时被害人的客观表现、前几次未介绍成功的原因等,尤其是各被告人对张丽的精神、智力状况是否能有明确认知。”办案检察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经司法鉴定,张丽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除了讯问被告人,检察官还询问了张丽及其父母、此前“相亲”中与张丽接触过的相亲对象、餐馆经营者等证人,了解其平时对张丽精神、智力状况的判断。比如陈某梅就供述称,自己在接触中发现“张丽脑子有问题,说话的时候需要翻译,还无故打自己女儿”;多位相亲对象都觉得“张丽不是正常人”“当场就能看出异常”。
"被害人张丽虽具备一定行为能力,如能够用手机、乘车等生活技能,但其认知功能严重受损,无法正常表达自己意志,不能完整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因此虽然被告人声称她是自愿跟随并留在戴某家中,但这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检察官章路认为,陈某祥等人共谋将被害人介绍给他人交往并从中赚取费用,短时间内先后约见多名各地不同男性,在张丽家人甚至其本人未参与、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彩礼”名义向戴某索要高达13.8万元的钱财并瓜分,因此这些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出卖行为,均构成拐卖妇女罪。
2022年12月28日,陈某祥、杨某枝等十名被告人被鄂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7月,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同年11月22日作出前述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均已生效。
"从法益保护的角度看,国家强调对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禁止将任何人当作商品买卖。”在章路看来,像张丽这类被害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无须使用强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进行拐卖,故更应注重对这些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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