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1月19日
鄂州中院公布8个典型案例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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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亓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
被告人亓某某、荣某某等5人冒用他人身份,通过快递到付的方式销售含有醋酸泼尼松、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成分的“特效风湿王药粉”“秘方风湿王胶囊”“咳喘净药粉”,销售金额达99.8486万元。鄂城区法院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亓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惩罚性赔偿金612.3962万元。
02 “皇家国际”跨境赌博案
被告人林某某等15人加入缅甸北部的“皇家国际”赌场,开设境外赌场、偷渡国境,引诱、组织、招揽国内人员40余人偷渡中缅边境,前往缅甸勐拉“皇家国际”赌场进行“百家乐”“龙虎斗”“斗牛”等赌博行为,骗取国内多个被害人钱财。华容区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偷越国境罪等判处被告人林萍萍等15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03 池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该案入选湖北法院“扫黄打非”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被告人池某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从某公司网站上抓取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554部漫画作品,刊载在其漫画网站上供网民免费浏览。同时允许和放任多个广告平台在其网站上投放含有淫秽内容的广告,并收取广告费60余万元。鄂城区法院以被告人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收缴违法所得。
04 董某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董某因被村委会解聘后要求解决社保问题遭拒心生不满,编造某村干部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贪污补偿资金等虚假事实,多次向相关部门投递举报材料,被解雇后自行在村委会“上班”“签到”,并以此索要“工资”,严重影响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及村委会正常工作。鄂城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05 杨某等29人制造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
被告人杨某等人私自使用“飞天茅台”“国窖1573”商标灌装假酒,销售、制造假冒商标白酒10000多件,销往全国26个省份。华容区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判处杨某等29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06 “欧比特平台”虚拟货币诈骗案
被告人程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立“欧比特平台”,对外谎称该平台在新加坡注册,由美、英等国颁发金融牌照,制作虚假K线图,虚构可进行比特币(BTC)等9种虚拟货币买卖,诱骗被害人进行“投资交易”,诈骗金额12亿元。鄂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等1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07 “高能艺校”竞业限制案
高能艺校拥有国家专利的北京华栋练字加盟许可,苏某在该校兼职练字教学,并签订技术保密协议。苏某离职后,开办练字机构对外招生,与高能艺校形成不正当竞争。鄂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苏某禁止从事、经营练字教学及相关工作,并支付相关违约金。
08 吴某与周某等人赡养费纠纷案
该案是湖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吴某现年82岁,丈夫去世多年,双目失明,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每月领取残疾、高龄补贴等仅千余元,其子女周某等人未尽赡养义务。鄂城区法院判决三个子女每月分别支付吴婆婆赡养费800元、5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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