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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酒杯前 侥幸心理不可有,安全行车记心头 交警正告 酒醉驾严查不怠
01
近日,鄂州交警在葛山大道鄂州中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非法改装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对该车驾驶人陈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满身酒气,陈某辩称:“早上帮朋友搬东西,沾到了点酒气,自己没喝!”后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经查,该车为营运车辆,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15日拘留,罚款5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近日,鄂州交警在吉刘街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执勤民警随即依法将其拦停。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周某某身上带有明显酒气。经现场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周某某辩称自己“昨晚在家喝过酒,以为第二天早上已经酒醒”。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终,民警依法对周某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
03
近日,鄂州交警在三江大道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曾于2023年9月、2025年10月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此次已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获,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交警再次严正提醒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人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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