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告知书。
信息显示,鄂州市辅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目前已调查终结。该公司在成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无实际经营场所,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要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建议吊销当事人鄂州市辅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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