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计量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缺斤短两"电子秤"闪电行动",查处了一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市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开展电子秤计量检查。在检查中发现:
◉ 鄂城区明堂市场黑牛水产品批发商行
经营者:胡如胜
◉ 鄂城区蟠龙集贸市场水产区3号商铺
经营者:夏树生
◉ 鄂城区蟠龙农产品批发市场小庄卤味铺
经营者:李水明
◉ 鄂城区蟠龙农产品批发市场谈记熟食店
经营者:谈进
◉ 鄂城区祝家湾市场3号铺祝细港食品店
经营者:祝细港
◉ 鄂城区祝家湾市场祝细朋水产品店
经营者:祝细朋
◉ 鄂城区大通农贸市场鱼类区9号
经营者:余家胜
◉ 鄂城区斌哥水产品经营部
经营者:李本利
◉ 鄂城区泽林临时市场左第九号门面
经营者:程中斌
◉ 临空经济区志强水产品
经营者:李强
◉ 临空经济区沙窝乡熊记生鲜店
经营者:熊愿生
◉ 葛店开发区张果佬水果店
经营者:张主涛
◉ 葛店经开区品味干汁小吃店
经营者:杨攀红
◉ 华容区犬章食品经营部
经营者:尹犬章
◉ 华容区大厂口农贸市场哆哆水产品经营部
经营者:罗艳燕
◉ 华容区胡哥猪肉店
经营者:胡正华
◉ 华容区临江乡鸿圣水产经营部
经营者:胡志强
◉ 梁子湖区长岭市场内
经营者:许敬付
◉ 梁子湖区长岭市场内
经营者:余泳屋
◉ 梁子湖区东沟农贸市场内4、5号店面
经营者:张连姣
◉ 梁子湖区沼山农贸市场二楼左侧第三间门面
经营者:刘锦凤
◉ 梁子湖区沼山农贸市场水产区1号摊位
经营者:周克俭
以上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以及电子台秤,经技术人员初步判定为不合格。后经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上述电子称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以上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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