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进为鄂州市民政局局长;
胡晓炎为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刘刚为鄂州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为民的鄂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克明、陈志祥为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跃超为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喻志斌为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勇为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细枝为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廖丹为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喻志斌、胡民强的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辉的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正权的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余勇的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鑫为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徐庆的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接受李志鹏等同志辞去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志鹏等四名同志因到龄退休或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志鹏辞去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杨定胜辞去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蔡成胜辞去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潘德江辞去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其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辞职后,报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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