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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通报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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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09:3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4年6月26日,第37个国际禁毒日,鄂州中院发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1、秦某宝、陈某超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11月,被告人秦某宝、黄某为贩卖而向被告人陈某超、张某祥购买毒品,秦某宝负责筹措毒资,黄某负责联络。同年11月23日,陈某超安排张某祥、被告人刘某波、黄某平、徐某辉驾车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6000颗从云南文山至武汉市交给黄某。同年12月6日,陈某超经秦某宝、黄某约购,安排张某祥、刘某标、刘某海驾车运送大宗毒品到达武汉黄某居住小区,后被公安查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及海洛因共计10908.304克。另查明,秦某宝还于2021年12月向任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500颗;2022年11月11日向陈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5颗。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秦某宝积极筹集毒资,主动向上家约购,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巨大,对促成毒品交易起更大作用,又系累犯、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陈某超跨省长途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数量巨大,系累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陈某超系毒品犯罪上家,曾因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综合其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以被告人秦某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陈某超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

2、叶某渝贩卖毒品案

案情简介:2023年10月3日至8日期间,被告人叶某渝明知依托咪酯被列为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仍在鄂州市鄂城区向左某、刘某、陈某、李某四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14次共计18颗,获款人民币10870元。案发后,被告人叶某渝退出违法所得1000元。

判决情况: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渝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依托咪酯而多次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以被告人叶某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邓某火非法持有毒品案

案情简介:2023年1月23日,被告人邓某火受朋友委托,联系郑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并相约在郑某家汇合。邓某火接收朋友通过微信转账及现金支付的毒资后,当即转给郑某,共购买23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同年6月25日,被告人邓均火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火受以吸食为目的的购毒者的委托,为其介绍贩毒者,与购毒者构成共同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约21克,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以被告人邓某火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郑某燕容留他人吸毒案

案情简介:2023年9月至10月,被告人郑某燕在其经营的位于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某超市的活动板房内,先后两次容留多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燕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据此,以被告人郑某燕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5、柳某勇、张某刚、高某等非法经营罪案
——非法销售准毒品“笑气”

案情简介: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被告人高某购买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及静音无油空气压缩机、气体增压泵、气瓶等设备,将一氧化二氮分装成小瓶后他人销售;被告人吴某富明知高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仍帮助其分装一氧化二氮。被告人柳某勇、张某刚购买一氧化二氮后向多人销售;被告人沈某超、胡某周明知柳某勇、张某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仍帮助其运送、销售一氧化二氮。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柳某勇、张某刚、高某、沈某超、胡某周、吴某富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以被告人柳某勇、张某刚、高某、沈某超、胡某周、吴某富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6、周某梅故意杀人案
——吸食毒品致幻杀害他人

案情简介:被告人周某某有近7年的吸毒史。案发前,周某某吸毒产生幻听,怀疑经常与其子玩耍的被害人危某(男,殁年10岁)欲对其子不利,遂起心杀害危某。2022年12月31日,周某某利用危某来其家中的机会,持刀将危某杀害。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梅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梅杀害未成年人,手段特别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对周某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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