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为什么要调价? 
 根据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规定,当上游气源采购价格变化时,下游终端销售价格应同向进行调整。2021年3月以来,我市居民一阶气价始终为2.53元/立方米,但同期居民用气上游门站价格持续上涨,2021—2024年涨幅分别达到4.42%、5.91%、15.07%、18.5%,导致燃气企业长期亏损。若不及时调整价格,企业将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最终影响居民用气稳定供应。按照国家、省发改委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理顺气价的要求,兼顾企业运营与居民承受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上调我市城镇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以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稳定天然气市场供应,切实保障居民长期用气需求。
 
 2.此次调价的幅度有多大?
 
 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鄂州市城镇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州发改价格〔2025〕217号)规定,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每次上调幅度不超过0.5元/立方米。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后,此次实际上调0.20元/立方米,即由原来2.53元/立方米调整至2.73元/立方米,涨幅7.9%,低于全省已调价市州的平均幅度。
 
 3.调整后,对居民用气有何影响?
 
 按照鄂州市城镇近94.8%的居民用户年均用气量170-220立方米测算,每立方米气价上调0.20元,居民月均增支2.83-3.67元,气价涨幅在居民可承受范围内。
 
 
 4.对困难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针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继续执行“每户每月3立方米免费气量”优惠。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民政部门认定的动态名单,每半年将其用气量的优惠金额,直接返还至用户个人帐户。
 
 5.调整后居民用阶梯价格和气量有什么变化?
 
 鄂州市城镇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阶梯价格:第一档2.73元/立方米;第二档3.1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10元/立方米。阶梯气量:维持不变,第一档年用气量0-480(含)立方米/户;第二档年用气量480-840(含)立方米/户;第三档年用气量840立方米/户以上。
 
 6.此次居民气价联动方案是经哪些程序审议通过的?
 
 根据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我委通过发布听证公告、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等合法合规程序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居民气价联动方案,将于2025年11月3日正式实施。
 
 7.上游气源采购价格若是经常变动,是不是居民气价也会随即经常变动?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鄂州市城镇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州发改价格〔2025〕217号)规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以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不会出现“随即频繁变动”的情况。
 
 8.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如何落实居民气价联动政策?
 
 天然气经营企业须按规定在企业官网及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第一时间公示调整后的价格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企业存在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坚决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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