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鄂州梁子镇纪委收到群众反映沙湾村一小组长盛某占用沿湖土地征收款及小组结余款的问题线索,随即展开调查。
据了解,沙湾村位于梁子镇东北部,西临梁子湖。因梁子湖区建设环湖绿道需要,沙湾村五组相关土地被依法征用,沙湾村五组村民代表同沙湾村委会签订了用地补偿协议书,涉及补偿资金总计为158万余元。截至2023年10月,五组已发放补偿款155万余元。经查,剩余3万多元补偿款被沙湾村五组小组长盛某截留,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销。
查明事实后,盛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梁子镇及时组织截留款项清退,将土地补偿金如数返还给村民。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清退,是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鄂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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