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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6月1日起,鄂州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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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号起
鄂州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
迎来重大变化!
参保人员生育津贴
将直接拨付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为更好保障参保女职工生育待遇,2025年6月1日起,鄂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模式将从“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调整后,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办”。参保女职工在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登录、“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生育津贴申报”模块,即可进行在线申请。提交申请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同步取消。


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信息将同步推送至参保女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申请人可通过“鄂汇办”APP或“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政务服务大厅或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查询办理进度。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办理结果。

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银行账户;
3.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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