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鄂城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的催告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注销有关行政许可。经核查,鄂州市瑞旺科工贸有限公司等70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到期。上述业户须在2025年3月20日前往古城路1号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项目建设综合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证手续。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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