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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可仍有极个别驾驶人不听劝 抱着侥幸心理 一而再、再而三 触碰"高压线"
2月13日,鄂州临空大队二中队在汀祖镇吴垴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检测,驾驶人谭某(男,61岁)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谭某分别于2018年9月24日、2022年8月13日、2024年10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理过。此次,已是谭某第四次因酒驾被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谭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鄂州交警提醒 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一次酒驾,将终生记录在案 违法成本只会逐步增加 请拒绝酒驾,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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