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部署,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3日开始,用40天左右时间,对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单位实际和职能特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注:受理信访时间:8:30-12:00 14:00-17:30 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荆楚码上巡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小程序进入。
中共梁子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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