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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大学生周某,获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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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4 09:4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用上班!不用到岗!在家兼职就能月入过万!详情请扫描二维码……”

兼职工作是当前许多大学毕业生及家庭主妇等群体增加收入、提升自我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也潜藏着诸多风险与陷阱,尤其是那些看似轻松、高回报的兼职,往往可能将你推向违法犯罪的边缘。近日,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因盲目干兼职,不慎沦为诈骗犯罪分子“工具人”的大学毕业生周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情回顾

周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工作,偶然在网上发现兼职工作群,便萌生先找兼职赚钱,再继续找合适工作的想法。通过扫描“在家就能做高额时薪兼职”的广告链接上的二维码加入群聊,观察群内兼职信息,周某发现群里备注求兼职的“小伙伴”们都踊跃抢单,也跟着择机抢兼职单,并按照“老板”要求下载“专属聊天APP”。“老板提供设备、自己只需提供网络、按时计算日结报酬、每天可赚千元以上,月薪过万So easy!”,面对老板许诺的高薪诱惑,周某盲目接受。

“老板”如约寄来大量的旧手机、电话卡,周某便按照“老板”要求连接手机进行操作,“老板”等诈骗分子通过周某架设的手机端电话骗走被害人钱款,周某从中获利4万余元。正当周某沉溺在高薪梦中无法自拔时,警察敲开了家门,在架设多部手机运行的房间里将其带走。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检察官经过审查,针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等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强,并依法对周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在公安机关侦查以及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跟进公安机关依法追赃,对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促使其积极退赃,最终周某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4万元。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事实情节、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得到法院判决认定。

>>>检察官提醒

兼职之路需谨慎,莫让贪念成陷阱!在选择兼职前,务必核实信息,通过官方渠道或信誉良好的平台查找兼职信息,仔细核对招聘单位的资质和联系方式,警惕那些“来钱快”“无门槛”的招聘信息。面对高薪诱惑时,要理性分析,不要轻信“轻松月入过万”等轻松赚大钱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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