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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鄂州一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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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4 11:13: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凤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有人私藏大量酒精并存放在小区仓库里,此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日值班民警徐达、郭鹏飞赶至现场核实情况,经过多方走访排查,发现城东某小区1栋3单元旁边的一间车库里,存放着大量劳保物品,并未发现报警人说的大量酒精,但在清查仓库时,民警徐达、郭鹏飞发现仓库中储存大量一次性“卡式气”,其化学成分为液体丁烷。


随即民警将租赁人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此仓库租赁人为熊某,熊某在蟠龙菜场开了一家百货店,售卖劳保用品,在城东某小区租赁一间仓库用于存放店内劳保用品,当民警问其是否向相关部门报备、有无办理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时,熊某表示没有正规手续。


办案民警徐达对熊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熊某对仓库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整改。告知熊某此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熊某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而且还是在小区里,此行为存在重大社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对一切非法运输、存储、使用和售卖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牢公共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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