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计量秩序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打击“缺斤短两”电子秤“闪电行动” 查处了一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法行为 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
8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 执法人员对全市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 开展电子秤计量检查行动 在检查中发现 庙岭镇集贸市场孙情情蔬菜经营部的经营者方强 华容区志启养殖场的经营者吴志启 庙岭镇农贸市场内李庆鱼铺的经营者李庆 庙岭镇农贸市场周边的铸燕日用品店的经营者毛燕燕 华容区汉桥水产品经营部的经营者严汉桥 华容区世明副食店的经营者方世明 泽林镇地下农贸市场水产区的经营者王梅花 程潮市场鱼摊1号摊位的经营者梁桂林 以上人员使用的电子秤 经初步判定为不合格 后经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鄂州分院 检定并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所使用的电子秤 均不符合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要求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持续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 严厉打击全市各类计量违法行为 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