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华容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卫医罚〔2024〕4号),一卫生院因给病人误注射被警告处罚。
信息显示,现场检查查明:
1)程某某处方为氯化钠注射液0.9%、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氯化钠注射液0.9%、注射用奥美拉唑钠、5%葡萄糖注射液、维生素B6注射液;祝某某处方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一次性注射器;
2)程某某处方注射药物为消炎药,但护士熊某却给程某某注射了祝某某处方上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3)护士熊某承认程某某处方不包含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并且自己给程某某误注射了祝某某处方上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综合以上事实,鄂州市华容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对鄂州市华容区庙岭卫生院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3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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