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查看: 657|回复: 0

小区消火栓无水!鄂州一物业公司被查被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1:33: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鄂州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物业公司因小区楼栋消防栓无水被查被处罚。

信息显示,2024年5月29日,葛店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湖北泰福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负责管理的葛店新城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A区4栋1单元8楼、23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葛店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鄂葛消限字〔2024〕第0540号),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葛店新城小区A区4栋总建筑面积38594.34㎡,4栋1单元建筑面积12865㎡,地上33层,属一类高层居民住宅区,因管道漏水,擅自将进水管网关闭后,导致葛店新城小区A区4栋1单元室内消火栓系统局部无法正常使用且未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属一般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泰福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罚款5300元的行政处罚。



鄂州精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908683031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