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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法院判了!涉案2亿多!一家10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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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8 09:0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非法买卖外汇与地下钱庄联系紧密,经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28日,范某军、罗某秋、范某琴等10人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江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情况存在异常,很可能涉及非法交易……”2023年5月,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被害人江某银行账户中频繁大额的资金调度引起了公安机关的警觉。

发现这一线索后,公安机关对江某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进行筛选侦查,最终锁定以范某军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在澳门、珠海、南昌等地从事非法买卖外汇,2023年6月7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长达一周的蹲守与摸排,6月15日,公安机关在南昌等地将帮助范某军买卖外汇的罗某秋、范某琴等人一举抓获。8月18日,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威慑下,范某军与同案犯范某超从澳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情回顾

"2019年我在澳门赌场赌博的时候,就发现有人做换汇生意,比我开饭店来钱轻松多了,就对换汇生意上了心。直到2022年9月,我在赌场输了四十多万,就下定决心打算长期干这个了……”据范某军交代道。欠下巨额赌债后,范某军变卖了自己苦心经营、赖以生存的饭店,辗转于澳门各大赌场之间,妄图有朝一日以赌翻身。然而,天不遂人愿,十赌九输的范某军选择走上另一条“致富之路”——与赌客非法兑换外汇,赚取汇率差价。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普通居民每人每年购汇限额为5万美元或等额外币,且对购汇用途有严格要求。同时,银行对个人账户单日资金转账亦有额度限制。

>>去伪存真,准确定性梳理涉案金链

2023年10月19日,范某军等人非法经营案被移送华容区院审查起诉。

这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资金流向错综复杂,且缺乏境外证据,如何准确客观认定犯罪金额成了一大难点。通过对两千余笔交易流水进行对比印证、去重、排除其他用途后,承办检察官分析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以及交易账户之间的关系,每笔证据逐渐被核实、汇拢,最终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依法认定该买卖外汇团伙在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共与赌客非法兑换人民币2亿余元,范某军非法获利100.44万元。

结合全案证据,承办检察官根据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所处的不同地位,依法准确认定在非法买卖外汇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范某军为主犯,为其提供帮助的罗某秋、范某琴等人为从犯,合理量刑,得到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充分理解和认同,1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共46万余元。2024年1月12日,华容区院对范某军等10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追根溯源,追诉漏犯斩断犯罪锁链

范某军团伙买卖外汇的人民币由境内人员取现而来,那他们是如何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的,外汇又流向了哪里?谜底就是广东珠海的地下钱庄——在钱庄里,境内人民币摇身一变,就成为离境港币。

"他们分工明确,范某军安排妻子罗某秋、妹妹范某琴等人负责提供银行卡收款取现,由堂兄周某根、舅舅周某李将人民币现金从江西运送至钱庄,通过‘对敲’的方式将境内人民币兑换成离境港币,转送到澳门赌场范某军等人手中,最终兑换到赌客手里。”承办人介绍,“为了逃避银行监管,谋取更多非法利益,范某军组织动员多名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外汇买卖犯罪中。”

为实现全链条打击犯罪,华容区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帮助范某军买卖外汇的周某根、杨某龙进行追诉,并依法提出对珠海地下钱庄人员予以打击,该钱庄经营管理者庄某德、韩某浩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至此,这起14人团伙作案的外汇买卖案件得以全员落网。4月26日,该院对上述漏犯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该案已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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