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鄂州一例:葛店开发区葛店镇司法所干部张正平诬告陷害问题。
2023年6月,张正平因工作原因与葛店镇派出所原所长吴某某产生矛盾,捏造吴某某在办案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向鄂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多头举报。经市公安局核查,张正平反映问题均不属实,认定构成诬告陷害。同年7月,鄂州市公安局给予张正平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收缴其持有的举报信,并将其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出葛店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张正平涉嫌诬告陷害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一并审查调查。其间,张正平主动作出书面检讨,承认其因对吴某某不满,为泄愤诬告陷害吴某某。2023年12月25日,葛店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张正平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省纪委监委指出,诬告陷害严重扰乱了平稳有序的信访举报秩序,挫伤了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地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查诬”“澄清”相结合,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积极澄清正名,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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